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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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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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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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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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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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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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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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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方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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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医疗辅助服务、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管理等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质量,增强医院良好形象,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计划和安全管理体系,及时排查解决各种问题,提供干净、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7.采购标的数量: 1家服务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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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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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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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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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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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电子票运维、病案系统运维等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运维后的质量可靠性,稳定性。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一家服务商。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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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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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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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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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分子诊断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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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人员配备中检验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初级(师)或以上资格证; 签发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中级或以上资格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先证者全外显子组测序、一代验证技术服务等检测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 1家服务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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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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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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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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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隐性遗传性疾病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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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人员配备中检验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初级(师)或以上资格证; 签发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中级或以上资格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隐性遗传性疾病检测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 1家服务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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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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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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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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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完全叶酸功能检测(CFT)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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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人员配备中检验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初级(师)或以上资格证; 签发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中级或以上资格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完全叶酸功能检测(CFT)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 1家服务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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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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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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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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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无创产前筛查第三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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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人员配备中检验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初级(师)或以上资格证; 签发人员资质需提供临床检验技术中级或以上资格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创产前筛查检测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 1家服务商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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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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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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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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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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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时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艾叶、白果仁、白及等中药饮片。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中药饮片一批。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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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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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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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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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耗材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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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 A包、B包:无特定资格;C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 A包:实验室辅助材料;B包:医疗辅助耗材;C包:医美耗材。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科室业务正常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所投耗材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且是近三个月生产的合格产品,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对科室内所缺的耗材每半月供应一批,遇到急需的,应随要随送,耗材保存温度有要求的,应全程冷链配送并做好温度记录。
7.采购标的数量: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8.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供货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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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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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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