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启东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增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增补)条件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疫苗生产单位和品种。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增补)品种
1.流感疫苗
2.甲肝灭活疫苗
3.HIB疫苗
4.乙肝疫苗(成人)
三、 遴选(增补)办法
根据《启东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办法》的规定,由启东市疫苗管理委员会结合疾病控制需要、疫苗供应和使用需求等情况进行票决遴选。
四、 提交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产品说明书;
4.申报产品2022年在南通市、江苏省范围内所有县市区使用情况(市内、省内各附3-5份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有在国际或全国的使用情况,可一并提供;
5.配送公司、仓储地点;
6.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
7.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
8.退货承诺书(见附件3)。
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增补)的单位需于9月12日前将遴选材料送至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不接受邮寄、快递)。地址:启东市民胜南路市公共卫生中心501办公室,联系人:张蕊,联系电话:0513-83313538。
2.请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遴选资料,经审核发现资料不完整,取消本次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如发现提交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本次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且3年内不得参加启东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