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根据《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陕医保发【2019】24号),中心组织企业对在我省挂网的相关品种进行了梯度降价。现将降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梯度降价通知中公示的价格未提出异议、报价和申诉的价格符合上海红线价要求等产品拟纳入我省相关医药机构网上采购交易系统(详见附表1);
二、对报价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梯度降价规则重新测算,现将拟挂网价格进行公示(详见附表2)。如不确认公示价格,请相关企业于2019年12月5日17:00前递交纸质申诉材料。未提出申诉的产品,视为企业已确认,按公示价格进行挂网。
三、对无上海红线价的产品直接挂网,由企业与相关医药机构自主议价采购(详见附表3);
四、对申诉不确认、未报价或过评已挂网达到3家的未过评产品,撤销其在我省的挂网资格(详见附件4);
纸质申诉材料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号、六号窗口
附件:1、符合梯度降价规则药品公示表
2、报价不符合要求重新测算价格药品公示表
3、直接挂网药品公示表
4、撤销挂网资格药品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