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更好地方便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机构)办理业务、咨询政策及反馈意见建议,我局提倡使用办公电话、邮件等“不见面”的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及咨询,建立了电话咨询和邮箱接收信件的工作机制,同时实行招标采购“网上办、公开办、阳光办”。企业(机构)可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的咨询和意见建议反映反馈。
咨询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351-6819608
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0351-35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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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