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4 号),做好我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真实反映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确定开展我省医疗机构 2019 年度抗癌药品采购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的所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填报内容
(一)本机构上一年度(2017.6.1-2018.5.31)采购使用的抗癌药品数量及 2019 年度估算采购使用的抗癌药品数量,具体到品种、剂型、规格、最小包装单位数量。2019 年度估算采购使用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采购使用数量的 80%。
(二)本机构平均药款结算时间。
三、填报方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遴选目录。医疗机构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www.sdyypt.net),参考遴选目录,汇总上一年度采购数据,编制 2019 年度采购计划并进行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填报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31 日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抗癌药品采购量报送工作是制作我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供企业报价参考以及考核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市卫生计生委、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各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信息上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按时上报。
(二)医疗机构要坚持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对于未纳入遴选目录、医疗机构确需使用的药品,可通过平台准确、完整填写药品信息后一并上报。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报送工作全程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完成。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宁 伟
联系电话:0531-67876311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赵永卫
联系电话:0531-67873129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