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胰岛素接续采购周期顺利衔接,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接续)(GY-YD2024-1)》《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GY-YD2024-1)中选结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医保局开展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有关药品信息申报和维护工作,经征询胰岛素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形成拟挂网信息(见附件)。
现将上述信息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医药价格和招采服务网”(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
#/Index)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通过上述平台的“药品准入”模块中“申(投)诉管理”页面进行申(投)诉。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