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求 ,为更好地开展项目,了解当前市场状况。我院拟对医用气体进行公开调研,现诚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医用气体调研
2.项目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3.服务内容:可提供医用氧气,满足医院用氧需求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用气体《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医用气体运输,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品种涵盖采购项目中的所有气体。(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货车辆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中山市进入采购人区域的道路通行证《中山市重点车辆通行标识》(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承诺中标后10天内办理完成。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采购项目中的所有医用气体(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等。(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四、需提交资料:
(一)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编制:
1.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需授权的提供);以及《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山市重点车辆通行标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表、需盖章签字(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等。
(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版资料一式二份,文件需密封,医院总务科有权不接收未经密封的资料,相关资料不作退回。同时需将报价资料发到三角医院邮箱(zssjyycg@126.com),邮箱报名格式:邮件标题为“公司+项目名称报价资料”;以PDF文件格式“公司+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
(三)资料递交(或邮寄)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候。
(四)资料递交(或邮寄)地址:中山市三角医院门诊楼6楼621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调研邀请采取书面调研及发送邮箱形式。
2、特别说明:该询价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信息仅有助于提高采购人对该服务的认知,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不作为采购人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3、若有疑问请咨询:0760-23389856(陈小姐)
发布人:中山市三角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