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桂医保发〔2025〕32号)(以下简称“挂网新规则”)要求,经核查,我区挂网的部分药品存在价格异常情形,请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挂网价。
一、治理范围
根据挂网新规则要求,存在需要黄标、红标警示或不符合挂网要求的药品。
二、调价时间
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6日
三、操作流程
请各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价格治理专区模块,业务类型为“已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待调整数据,各企业可根据系统备注提示的黄标、红标警示价格或限价进行价格调整。
四、相关要求
(一)各药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将进行标色警示或暂停挂网资格。
(二)如企业对限价有异议的,可在申报期间通过申投诉系统,选择申投诉事项类型为“价格治理专项申诉”,提交申诉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