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广西卫生计生委 广西政管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与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6】39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工作,保证我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工作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运行,经研究决定,蒙建军等67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审评专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审评专家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