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和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二、申诉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第九批国采第二备供确认结果公示”栏目。投诉材料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佐证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791-86390516、0791-88130800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