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度青海省医疗机构药品挂网采购招标文件(妇儿专科用药,急抢救,藏成药,基础输液部分)》的工作程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企业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2月19日18:00前将书面质疑材料递交至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71-6109372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