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琼疾控便函〔2023〕52号
各疫苗生产企业,相关疫苗代理商:
根据我省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1次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增补甲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
按照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和省政务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2021〕51号〕)要求,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可增补更新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
三、增补条件及方式
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疫苗,由该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向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提出书面中请,并递交甲报材料,省疾控中心按材料申报要求组织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采购平台。省采购平合收到省疾控中心确认信息,并通过省采购平合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相关疫苗品种增补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省疾控中心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备备案。
三、增补资质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一式三份)
(一)增补申请函(内容自拟);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疫苗生产批件(含说明书)
(五)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六)品种报价(以元为单位):
(七)拟在海南首次入围的新品种,提供价格制定依据说明。已在别的省份入围的品种,提供在3个周边省份已经中标的价格证明(网上价格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境外疫苗厂商,需提供在我国境内指定的一家代理机构的投权委托书(进口)
(十)进口疫苗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
(十一)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文件,不良反应处理情况报告。
四,其他
(一)本次增补报价不包含疫苗储运费。
(二)请有增补品种需求的企业,于2023年8月14日前,将增补材料交至省疾控中心传防所免疫规划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0号,省疾控中心1106房;
联系人:冯易宝,18976993358。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