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的要求,本市开通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新增医保目录药品
2021年3月1日前,相关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网址:http://biz.smpaa.cn/ysxt)选择“药品申报”,进入“医保药品”中的“其他”模块并按要求填报药品相关信息,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购采购;新增医保目录药品在本市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无需重复挂网。
自2021年3月1日起,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按全面议价规则,在“医保药品”中的“全面议价新申请”模块进行申报。
二、新增医保谈判药品
相关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药品)”(网址:http://biz.smpaa.cn/ysxt)选择“药品申报”,进入“医保药品”中的“谈判药”模块并按要求填报药品相关信息,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购采购;新增医保谈判药品在本市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无需重复挂网。
附件:1、新增医保目录药品
2、新增医保谈判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