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与供应管理,科学、合理满足全县居民对预防疾病的需求,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与期限
(一)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挂网目录内,泸定县需求的疫苗品种及疫苗生产企业均可参选。(需求目录详见附件1)
(二)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产品质量问题。
(三)本次遴选确定的采购目录有效期为1年。
二、遴选原则与组织
由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按照“科学评估、依法依规、质量至上、按需采购、全程监管、廉洁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疫苗安全有效,满足传染病防控需求。
三、资料提交与要求
1.疫苗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
2.生产企业简介;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版);
5.疫苗生产企业及推广企业(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
6.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批件)及GMP证书;
7.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8.疫苗代理企业(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委托授权书(协议书)、代理公司业务员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9.生产企业疫苗配送协议或配送授权委托书、疫苗配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10.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储存与运输的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
11.进口疫苗代理协议书以及授权书;
12.疫苗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全性报告;
13.异常反应处置响应预案(自拟);
14.疫苗销售与采购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15.疫苗退换货承诺书(见附件4);
16.提供相应供应承诺函(按需足量供应,如若存在应急供应须优先调拨)
17.疫苗售后服务承诺书;
18.投保疫苗AEFI补偿保险记录
四、报名和资料汇总
(一)提交时间
2026年1月16日-2026年01月26 日10时。
(二)材料接收
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或京东)。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大坝教育园区成功路6号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0836-3126522;13551650580
(三)相关要求
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泸定县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如核实(包括遴选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标注页码,所有提供的材料加盖疫苗生产企业红色印章。
3.为便于公正、公平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单位提供正本1份、副本6份(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印章),外用档案袋、封条加盖印章密封,档案袋封面要统一格式(见附件5)。
4.参加泸定县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能及时、稳定供应被遴选上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无故出现疫苗供应不足或断供,将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5.疫苗生产企业在供应周期内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泸定县卫生监督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