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现将2013年3月11日、2013年2月4日挂网公布的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更正(详见附件1、2)。请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严格按更正后的价格执行,原中标品种价格调整结果与本次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结果执行。
附件:1.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涉及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第一、二批价格调整结果更正后的目录
2.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涉及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中标品种第二批价格调整结果更正后的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