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颗粒剂);(2)生产商具备野生动物类药使用许可证(如涉及);(3)生产商具有麻黄类易制毒药品资质(如涉及);(4)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颗粒剂,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崇州市中兴西路266号
联系方式:13408597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66号4栋18层1号
联系方式:13608091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0809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