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的限价、拟挂网价及其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17时
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与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中通过资格审核、尚未公示限价的所有品种。
(一)拟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
按照限价规则可计算限价和挂网价的拟入围产品,对其全国最低3省价、最小包装单位限价和拟挂网价(详见公示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内无申诉投诉的产品,视作申报人已确认,相关产品列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予以挂网公告。
(二)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
下列产品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详见附表2),认可的全国最低3省价和陕西挂网价将作为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参考价。
1.未申报全国最低3省价或认可的全国最低3省价不足,按照“限价规则”不能计算限价的产品;
2. 2018年7月6日“部分产品限价结果公示(一)”中不确认限价、申请调高价格的;
3. 2018年9月7日“部分拟入围品种公示(三)” 中申请调高挂网价或申请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
(三)拟按低价药“直接挂网”的产品
依据我省物价部门2018年6月20日之前批准调入低价药品清单范围,企业申请并通过采购平台申报审核的相关产品(详见附表3)。
(四)暂缓公示限价的产品
因涉及申诉与投诉等原因需进一步核查或研判的产品,列入“暂缓公示产品清单”(详见附件4),依据核查进度适时公示。暂缓原因详见公示说明(附件5)。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二)联系电话: 029-88661244 029-88661243 029-88661281
附件.1、拟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公示表
2、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公示表
3、拟按低价药“直接挂网”的产品公示表
4、暂缓公示限价的产品清单
5、拟入围产品等有关情况的公示的说明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