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以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1-451 ;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03】-1464号;
4、采购内容:叶酸采购,数量及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5、采购金额:163.8万元,共1个标段;
6、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项目信息:
8.1分包信息:
编 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个) | 项目预算 |
SJLDL20210624013GKXM1 | 叶酸采购 | 546000 | 163.8万元 |
8.2交货时间:按季度供货;
8.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9.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2投标人为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备GMP资质(认证范围与申报产品一致)、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标准、须为国药准字(有批文)、省市药检报告单、企业内控质量标准,提供药品具有预防神经管畸形作用证明。
9.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9.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9.5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提供2018年至今承担并完成采购叶酸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案例或其他证明);
9.6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有假药、劣药记录与行政处罚记录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9.7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
9.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9.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0.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0.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1年6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7月5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语言:中文。
13、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自负。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0时00分。
14.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省政府大厅东门人民大街雕塑公园对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15、注意事项:为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自觉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
16、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地 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人:李焱
联系电话:1360431137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双双
电话:13756161543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 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