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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关于延长部分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机构老平台使用期限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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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和省交易中心的整体工作安排,陕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平台)已经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开通,原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老平台)的药品交易模块,将于2022年7月15日关闭。

近日,有部分地市的一些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向省医保局和省交易中心反映:由于医疗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现行政策,这些医疗机构无法在新平台办理CA证书,在老平台关闭之后,无法通过新平台采购临床所需的药品,将对医院正常的业务工作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省医保局和省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相关政策和技术层面的研究。为保证相关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省医保局同意,省交易中心将延长部分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院老平台的使用期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医疗机构老平台延长使用的条件。医疗机构因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类似的原因),而无法办理新平台CA证书,经所在地市级医保局同意,可申请延长老平台的使用期限。

2、老平台延长使用的截止时间。老平台延期使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下午17:00时。

3、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因老平台的挂网药品价格不再进行维护,延期使用老平台医疗机构需要及时关注药品价格的变动情况;

(2)相关的配送企业仍然需要对老平台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响应延期使用老平台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需求,做好供应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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