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FJXZB2024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的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指标项10:9、合同期二年,药品的质量与价格要按评审中供应商所成交的质量与价格供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药品。
更正为:
指标项10:9、合同期一年,药品的质量与价格要按评审中供应商所成交的质量与价格供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药品。
更正事项2:
将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10.7、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等需停止使用相关系统及终止相应服务的,由采购人提前1个月告知成交人,双方经清理、结算费用后终止合同。服务期限未满两年的,按终止合同日时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服务费,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为:10.7、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等需停止使用相关系统及终止相应服务的,由采购人提前1个月告知成交人,双方经清理、结算费用后终止合同。服务期限未满一年的,按终止合同日时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服务费,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事项3:
将原采购文件:(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 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更正为:(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 1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更正事项4:
将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延期为2024年08月01日 09点30分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江中路218号
联系方式:刘见榕0591-8366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五福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6楼613
联系方式:小张0591-83610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1-836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