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满足患者需求,降低虚高药价,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兴仁市中医院公开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商实施方案》,我院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中药饮片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商。
2.采购方式:遴选。
3.采购需求:负责按需求为本院提供中药饮片及配套延伸服务。
4.供货及服务期: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参与企业须提供资料:
(一)供应商提供以下加盖本企业公章密封的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药品GMP或GSP证书
(4)开户许可
(5)印章印模留样
(6)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7)上一年度企业报告
(8)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廉洁购销、信用购销方面无不良记录资料
(10)承诺书
(11)售后服务方案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获取样品情况及报价目录。
(三)供应商获得样品情况及报价目录后,立即进入面谈阶段,面谈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四)面谈后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将报价目录及售后服务方案送至医院。
三、遴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0日
地点:兴仁市中医院住院二部四楼采购办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0859-6211673
监督联系电话:0859-6214359
四、特别告知
(一)遴选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遴选过程阶段联系监督小组,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干扰遴选秩序,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列入医院合作黑名单。
(三)遴选结果出来后,及时与医院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合同后,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购。
(四)供应商应及时保质保量地按医院计划供应,医院有样品的参照样品质量,没有样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择优选择。如出现质量相关的问题,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五)若供应商协议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超过5个品种或3次,无合理理由不及时供应超过5个品种或3次,取消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六)若在遴选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相关供应商列入医院合作黑名单。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