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宁药监规发〔2024〕3号)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120号)《自治区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序开展我区中药配方颗粒平台采购、网上交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品种范围。允许在宁夏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
(二)企业范围。依法取得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接受委托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申报时间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常年开放,企业可随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模块,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进行维护。基础信息库通过的企业,于每月11日-20日在“药品分类采购”模块申报挂网价格。
三、申报流程
(一)办理CA数字证书。
只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才能参加药品网上申报。1.未在我区办理药品集中采购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陆“西部CA数字证书在线自助办理系统”办理(https://online.cwca.com.cn:9999/userFront/#/index),或前往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办理,办理成功后采取统一邮寄或现场自取方式领取CA锁;已在我区办理过的,请确认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2.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3.CA数字证书办理领取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二)企业信息维护。
申报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基础库”模块,依次点击“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填报”进入信息填报页面,按规定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具体操作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首页-帮助文档-药品基础库操作手册-中药配方颗粒”。
(三)产品信息维护。
申报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基础库”模块,依次点击“产品信息管理”、“产品信息新增”、“中药配方颗粒申报”进入信息填报页面,按规定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具体操作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首页-帮助文档-药品基础库操作手册-中药配方颗粒”。
(四)申报挂网。
申报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分类采购”模块,选择点击“阳光挂网”,点击对应项目的“进入项目”,依次点击“中药配方颗粒”、“进入申报页面”进入填报页面,按规定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挂网。具体操作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首页-帮助文档-药品分类采购操作手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指引”。
四、注意事项
(一)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按月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请企业及时报价。
(二)企业超过截止时间未填报或未按平台反馈建议及时修改提交,导致产品不能及时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采购,产生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企业上传PDF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且需加盖电子章。所有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务咨询:0951-5166972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