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河北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5-05)拟中选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5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中选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2025年河北省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选择“拟中选公示结果”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拟中选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作为此次集采中选药品。
三、其他要求
拟中选企业,请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2025年河北省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选择“报价合理性声明”事项,按采购文件要求,于2025年12月25日前上传“报价合理性声明”盖章文件。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