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药饮片 小包装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供应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52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KC-2020-0301 |
评审日期: | 2020年04月23日 |
公示日期: | 2020年04月24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 参加政府采购中标后未严格履行招标承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七)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生产或经营的特殊中药饮片的应具有生产或经营资质,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拟投本项目产品必须在生产、经营范围内,并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质检、仓储和运输条件。(八)中药配方颗粒投标人必须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九)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可提供能满足医院招标范围内的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十)中药配方颗粒剂投标企业需配备配套的调剂设备(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林荫路41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梅莉斯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保利花园郁金园4-404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5017166600000256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建业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马龙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供应商项目公告.docx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20年04月23日 | 36323.00 56059.00 | 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公司 | | | B | 2020年04月23日 | 448.96 1602.89 | 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金诺康医药有限公司 | | | C | 2020年04月23日 | 78640.80 | 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
评审成员: | 蔡淼、闻言、杜凤莲、王志明、石研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