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2号)的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经公示流程后的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易短缺集采项目”)备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采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一)属于《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中选/备选产品供应清单(广东)》中的备选产品。
(二)经公示流程后企业确认且无异议或相关申投诉已获处理,并符合易短缺药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非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对于本次挂网的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按照“易短缺等省带量集采(备选)(非中选)”和“易短缺等省带量集采(非中选)”来源选择配送企业,重新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对已挂网的易短缺集采项目药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广东省内最低交易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平台主动申报。广州平台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广州平台将加强对易短缺集采项目药品的采购日常监测和履约管理,对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企业逾期未操作以及其他不符合易短缺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详见系统公示备注信息)相关产品,广州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二)对于符合易短缺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备选和非中选产品,广州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三)对于同企业同品种同组在我省有中选产品的,其挂网价格高于同企业同组最低中选价格按差比规则计算确定的价格的、或同企业同组在我省无中选产品的,其挂网价格高于以本组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1.5倍和本企业的最低价(如有)两者之间的低值按差比规则计算确定的价格的非中选产品,将纳入警示区挂网,予以警示。
(四)对于平台已挂网但尚未在招采子系统资质库生效的产品将按暂停挂网处理。企业可按《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请产品挂网。
(五)属本次集采品种范围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批件的产品,未报名、未报价(含未确认最低价、无效报价)以及同品种同组未产生中选的产品,如企业在采购周期内申请挂网,其产品按照同品种的非中选身份挂网采购,并列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重点监控目录
(六)对于平台已更新挂网价格的产品,本次挂网将同步就低予以调整。
(七)如企业后续需挂网符合易短缺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产品,可按广州平台《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20-28866259(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