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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企业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项

发布时间: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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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启动企业信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通知》中明确的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内,符合《通知》“申报范围”要求的药品企业等。同一药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zcLogin),进入“带量采购-中成药意向填报”功能进行申报。产品意向填报操作手册将与平台功能开放同步上线,请申报企业届时在平台内查询下载。

(一)已在北京平台挂网的药品:申报主体应于8月3日9:00-8月9日17:00期间,在平台中直接选择已挂网产品,并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二)尚未在北京平台挂网的药品:申报主体应于8月  3日9:00-8月5日15:00期间,在平台“申报管理-产品申报”功能中完成产品申报,确认挂网入库后,8月9日17:00前,在平台中直接选择已挂网产品,并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三、申报内容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报主体通过选择已挂网产品进行药品基本信息申报。

(二)药品价格信息

即申报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省级带量采购(含省际联盟)中选价格及现行非带量采购中标价/挂网价等。

(三)药品产能信息

即申报产品年度产能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本市药品带量采购衡量企业供货能力的重要依据。

(四)药品用法用量信息

企业应严格依照现行药品说明书填写药品用法用量信息。

以上申报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平台申报界面。申报主体应如实申报相关产品信息,如因信息真实、有效性等问题影响本次带量采购的,视情节纳入企业失信记录,由申报主体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010-89152613

系统操作:010-63359388、010-63359686、010-63350020

附件:《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11号) http://ybj.beijing.gov.cn/zczxs/2020_ycgga/202207/t20220729_2782670.html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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