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卫生所药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南警察学院(比选人)批准。经比选人委托,现由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入库(以下或称“入围”)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实力的供应商(本项目称“供应商”或“应答人”)参与比选。
一、比选服务内容等
1.1 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卫生所药品采购项目
1.2 年计划金额:每年约2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需求为准。
1.3 供货期:暂定2年,根据实际供货需要,合同一年一续。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5 本次入库(围)家数:2家
二、供应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及以上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如应答人是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药品、医用耗材或医疗器械等;
2.2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2.3 提供类似业绩材料;
2.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2.6 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
2.7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应答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2.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应答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2.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应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三年内,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2.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情况等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坏与西七街交汇处中华大厦19楼1907室);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潜在应答人在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要求完整并装订好,否则恕不接受;
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至“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便于潜在应答人免费浏览查阅。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19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比选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坏与西七街交汇处中华大厦16楼1628)
五、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人:河南警察学院
比选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81769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坏与西七街交汇处中华大厦19层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电话:0371-69092157
电子邮箱:3356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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