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经专家审核,现将质量评审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申报“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审核结果待相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18年5月7日至11日17时
资料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一号、二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附件:质量评审组审核结果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