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34号)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按文件时间节点要求完成2020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工作,请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请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