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谈判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函》的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协议期内部分谈判药品价格调整至最新的价格
在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直接挂网,具体事宜如下:
一、调整范围
谈判药品价格调整信息表(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1)、2023年12月28日-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hljybj.org.cn/)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核对药品挂网信息及价格(企业登录账号→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挂网状态和价格查询);
(2)、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hljypcgzx@126.com进行网上申诉。申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截图等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诉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无异议2024年1月1日执行挂网交易。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技术电话:0451-85975635、1894567585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