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工作,做好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配送关系确立。
10月28日——11月11日,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自治区药品采购品台与我市药品配送企业确立配送关系。
二、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药品采购目录及议价目录。
11月12日——11月27日各医疗卫生机构确立本机构的药品使用目录和议价目录;旗县区药采中心和旗县区医院确立本地的药品采购目录和议价目录。
三、药品议价时间安排。
11月27日——12月19日,各旗县区、医疗机构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市药采中心统一安排议价时间,各议价企业按时与医疗机构开展议价工作。
四、做好采购全面开始准备工作。
12月18、19日,旗县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准备。
五、新一轮药品采购工作全面开始。
12月20日在自治区新平台中采购药品,2010药品采购平台关闭。
以上是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过渡期工作安排,部分工作根据实际调整,一切工作进度以实际文件要求为准。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