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卖方会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动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合理回归,保障我市患者临床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四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以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进口药品降税后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部分零关税和降低增值税的抗癌药品开展挂牌价格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产品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 中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和《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中抗癌药品清单中所涉及抗癌药品制剂为基础,具体涉及产品详见附件1。
二、产品信息申报
抗癌药品挂牌价格调整目录中所涉及的产品,企业须根据本次国家降税要求,结合自身抗癌产品情况,按照《抗癌药品价格信息申报表》(盖公章)(见附件2)和《抗癌药品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进行填报,于8月20日(星期一)会议现场纸质提交。请企业如实填报,如有虚假申报或未如实申报情况的,一经核实,将按照《重庆市医药公共交易监管评价办法》(渝卫发〔2017〕52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召开现场沟通协调会
(一)时间
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二)地点
重庆药品交易所419室(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3号楼4楼,联系电话:023-63831317 023-63832826)。
(三)参会人员
抗癌药品挂牌价格调整目录中涉及的卖方会员代表。
(四)工作要求
1.卖方会员代表在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前到重庆药品交易所419室进行报道,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抗癌药品价格信息申报表》和《抗癌药品企业承诺书》。
2.根据目录产品全国最低交易价格及进口降税因素,与企业进行现场交流。
3.在价格执行期间,企业如申请再次降低挂牌价格的,平台及时予以变更。
附件1:抗癌药企业产品目录.xls
附件2:抗癌药企业产品价格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