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4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5号)相关要求,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2025年12月1日至10日各相关企业药品挂网申报资料,并经我局复核药品价格信息,现将符合申报要求的药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须登录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价格联动管理”找到对应产品进行价格确认,确认且无申投诉的产品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纳入我省挂网药品目录,并标识为“新药”“参比制剂”或“过评药品”,供医疗机构采购并执行新的挂网价格;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应于12月24日17时前,登录招采管理系统,通过“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12月药品过评”项目进行申投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上传PDF版),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内企业未确认的产品暂不纳入我省挂网目录,可在下一申报周期重新申报。
二、克拉霉素颗粒等19个产品(详见附件2)因企业申报挂网价格与湖南省同类产品单位可比价差异悬殊,相关企业需按照要求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授权我局公示(委托书模版见附件4,公示时对主要辅料名称、包装材料名称予以保密)。相关企业应于12月24日17时前登录招采管理系统,通过“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12月药品过评”项目进行申诉,并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3、4(PDF版),后期按申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
三、后续对申报挂网药品的基药属性同步公示,请相关企业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进行复核。
四、自本期开始,药品挂网申报信息均在局官网公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管理系统均同步转发。
价格确认流程: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可进入招采管理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的【西药中成药】页签,在【待确认】页签下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最后点【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确认后各相关企业应于1个月内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以供医疗机构采购。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