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采购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与供应稳定,营造公平竞争的药品购销环境,确保医院采购到的药品安全有效、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经研究,对本单位2026年度的药品(包括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供应商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等原则;
(四)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进行。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宾州镇宾州卫生院2026年西药(含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本次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壹年。
三、采购方式要求
1.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须10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2.中药配方颗粒已报集采量及部分未进集采挂网采购的,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3.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已报集采量的,将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4.部分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未挂网的品种暂时线下采购。
四、报名资质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等相关资质。
3.申请人在供应采购目录中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4.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递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三年内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需加盖公章)。
五、递交材料要求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GSP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等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2)。
4.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经营配送的国家相关文件或证明。
5.提供企业经营的药品的目录清单。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复印件。
★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编排,附有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封面样式详见附件3)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等。
六、报名与材料递交
(一)报名方式:材料递交至宾阳县宾州镇宾州卫生院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仁爱社区西街115号),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71-8283120。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17:30止,邮寄纸质资料务必于2025年12月22日17:30前送达,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三)注意事项: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资质能力、服务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遴选结果将通过医院公众号公示。
(二)政策调整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宾阳县宾州镇宾州卫生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