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交易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7月22日起开展我省非医保目录品种挂牌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方式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非医保目录品种交易规则,非医保目录品种由医疗机构自行遴选品规和生产企业,在入市价之下由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议价,实行网上交易。
二、结算方式
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结算。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现将非医保目录品种的广东现行采购价采集的截止时间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附件1)。我中心已根据更新后的广东现行采购价对部分品种入市价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附件2);
(二)参加挂牌交易的非医保目录品种必须先确认入市价,指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非基层医疗机构。以后工作日均可进行入市价确认及配送关系指定工作,品种完成上述程序的10个工作日后可挂网交易;
(三)交易双方在已确认的入市价下议价交易,具体议价操作见附件3、4;
(四)根据我省非医保目录品种交易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8月23日停止原阳光采购平台非医保目录品种的网上采购工作,所有非医保目录品种须经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议价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
1、非医保目录品种广东现行采购价(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xls
2、广东现行采购价更新后入市价有调整品种.xls
3、药品议价管理和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卖方.doc
4、药品议价管理和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买方.doc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