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45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符合新增挂网的过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4月4日至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凭数字证书或帐号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申投诉。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新增挂网产品,因价格原因审核不通过需调整价格的企业,请于4月3日至5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选择“动态调整管理-新增挂网”重新报价提交。调整价格后符合动态调整新增挂网规则的产品将与第一季度第二批符合新增挂网的产品同时公示。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