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9月新药、参比制剂和过评药品挂网申报结果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4)8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执行申投诉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生产的2个药品(见附件1序号1-2)申诉成立,各相关企业须于2024年10月10日登录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按不超过限价进行价格确认;珠海市汇通达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药品申请撤网成立,予以撤网(见附件1序号3-4)。
二、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的尼美舒利分散片被投诉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格,投诉成立,不予以挂网(见附件1序号5)。
三、2024年9月新药和过评药品挂网申报资料公示期间的其他申诉(见附件2)均不成立,其处理意见已导入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管理模块,各相关企业可登陆系统申投诉模块查看。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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