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申请采配权及系统对接接口验收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
◆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2、《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
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
◆ 受理范围
线上受理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申请采配账号及系统对接接口验收。
◆ 注意事项
1、布设医保专线的非内设医疗机构,应以接口对接方式接入系统;
2、布设医保专线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选择直接通过平台操作或接口对接方式办理入网;
3、未布设医保专线的医疗机构,可以选择直接通过平台操作或接口对接方式办理入网。
◆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法人授权书(医疗机构);
3、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机构)。
法人授权书须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 办理时间
受理至办结3个工作日内
◆ 办理程序
一、系统对接接口验收
(一) 医疗机构
1、申请测试账号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3)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4)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5)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6)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测试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激活测试账号
1)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2)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3) 自主填写“密码(测试)”。
3、上传验收结果
1) 左侧栏“交易接口测试验收结果上传”;
2) 点击列表中“测试接口”,再点击“确认”;
3)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页面内“交易权限信息”板块,可查看验收结果。
4、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5、激活正式账号
1)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2)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3)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二) 医药企业
1、申请测试账号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企业管理”;
3)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4)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5)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6) 自主填写“测试账号”;
7) 点击“保存”。
2、上传验收结果 / 申请正式账号
1) 左侧栏“企业配送接口账号开通申请”;
2)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正式账号”;
3) 自主填写“正式账号”;
4) 点击“保存”;
5) 申请正式账号的同时也完成申请验收。
3、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二、网页采配账号
(一) 医疗机构
1、申请网页采配账号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3)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4)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5)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6)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网页采配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3、激活网页采配账号
1)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2)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3)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二) 医药企业
1、申请网页采配账号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企业管理”;
3)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4)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5)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6) 点击“保存”。
2、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