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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中心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心医院院

发布时间:2022-08-02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项目概况

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PCGK089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7000000,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饮片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购置一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免煎颗粒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或两证合一的证书。;标项3: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或两证合一的证书。标项三中药免煎颗粒的供应商还须为经国家批准的具备资质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3: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一号会议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综合信用评价报告出具方式:可前往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或在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网站建立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机构名单公示在:“信用哈密”网站—信用公示栏目—信用服务机构公示。网址http://xyhami.creditxj.gov.cn/,未提供或者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磋商。开/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磋商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6.2 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6.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4 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中心医院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902-2260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业务三部

联系方式:0991-522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佳琦

电 话:0991-522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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