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 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企业申报和复核,现将2023年第九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增补结果
本批次共有45家企业的61个药品符合增补要求,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实际采购)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全国最低9省的平均值,符合甘肃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规定,拟增补结果见附件,代表品无挂网价也无实际采购的暂不增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增补申报,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2023年至12月28日。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通过系统提交。
二、增补结果执行
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自2023年12月29日起在全省执行,集采目录和带量目录增补药品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网上配送关系。
联系人:0931-2909383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