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为持续巩固和维持我区的无脊灰状态,拟采购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保证全年区内供应。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08378712972
三、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 | 400000 | 14000000 | 支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是专用疫苗,为保证疫苗的及时足量保质供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9号院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红叶 | 主任技师 | 兵团疾控中心 |
宋丽华 | 主任技师 | 天山区疾控中心 |
王新建 | 副主任技师 |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专家姓名:宋丽华 职称:主任技师 工作单位:天山区疾控中心
(1)、目前疾病流行形式需要将免疫程序增加为IPV+2。
(2)、存在IPV需求量增加。
(3)、中生公司下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保证质量足量供应企业
结论:建议储备40万支IPV由中生公司下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
2. 专家姓名:李红叶 职称:主任技师 工作单位:兵团疾控中心
为持续巩固和维持我区的无脊灰状态,保证我区免疫规划一类常规免疫用IPV的及时足量供应,确保今后“2剂IPV+2剂bopv”免疫策略的顺利实施,目前国内有两家企业生产IPV,分别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生公司)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昆明所)符合要求,但昆明所一期的产能不足,而中生公司下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免疫规划一类疫苗的IPV产能能够满足全区的需求,可以保证IPV的及时足量供应。
结论:建议此次IPV的应急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生公司下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供应。
3.专家姓名:王新建 职称:副主任技师 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
(1)、目前传染病流行趋势需将免疫病程序增加为IPV+2。
(2)、依据当前流行病趋势需要做好该疫苗的储备。
(3)、当前国内只有中生公司所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能保质保量满足供应的能力。
结论:建议拟储备40万支IPV由中生公司下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供应。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19年8月5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晓进
联系电话:0991-262301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管部门电话:0991-235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