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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广东省珠海市关于举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8年广东省珠海市公立医疗机

发布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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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关于举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珠海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1日 所属项目:

各区卫计行政部门、市医管中心、各医疗机构、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粤卫办函〔2018〕53 号文件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癌痛规范化治疗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6〕12 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均有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和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的药师,提高我市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生活质量,关爱癌痛患者,体现对癌症患者的人文关怀,改善癌痛患者就医体验,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一期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协办单位: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三)承办单位:市医学会医院药学分会、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市人民医院北区四楼学术厅。

三、会议议程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麻醉科的临床使用》----秦再生 主任医师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二)《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王于 副主任医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省抗癌学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钟劲松 主任药师 珠海市人民医院

(四)专家答疑讨论---全体授课专家

四、培训对象

(一)市级、区级和驻珠医疗单位:分管副院长、药剂科主任、麻醉科主任及骨干医师2名。

(二)各镇卫生院:院长、药剂科主任及骨干医师1名。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疗单位:负责人及骨干医师1名。

五、其它事项

(一)指定市人民医院、中大五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慢病中心、香洲区人民医院、遵医五院、市第五人民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为培训基地,分别负责辖区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培训和考核。各培训基地具体培训范围由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二)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人员进行培训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或调剂资格。

(三)培训基地要于2018年9月前完成本辖区80%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人员的培训考核,主动免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共同做好我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工作。二级及以上医院按季度自行组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及考核。培训基地和二级及以上医院在9月15日前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市医学会医院药学分会统一收集,由药学分会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报至市卫计局医政科。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参加,于4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五)本次培训授予市级Ⅱ类学分2分,请携带学分卡参会。

附件:粤卫办函〔2018〕53号文件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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