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流监狱标外药品和医疗用品、耗材、器械采购
项目编号:0814【GK】2017018-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958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清流监狱标外药品和医疗用品、耗材、器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20_887528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第4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增加: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后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第二章表1中18点增加以下内容: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1)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其规定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第四章变更以下内容:
(1)增加: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2)财务状况报告具体内容变更为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 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关于相同品 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变更为: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照上述处理。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10月31日9:00 (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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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警官/177069899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颖/0591-8781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