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4年6月25日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补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4]2121号)的规定,现将已报名参加我省药品交易中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具体品规名单(含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7:00时。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由被授权人递交相关申诉资料至省药品交易中心。
附件1:已报名低价药公示名单(基药)
附件2:已报名低价药公示名单(非基药)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