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药品层次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企业可按下述规定递交相关申诉材料。
1. 公示期为: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1日。
2.申诉材料递交。
2.1申诉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五,不符合附件五要求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2.2申诉材料递交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申诉材料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1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3. 企业关于药品层次的申诉,经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后,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予以公布。
4.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5385570
质疑申诉:0871-5300758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质量层次公示.pdf
附件:申诉注意事项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