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药品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我省药监局的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我省非基本药物配送的53家外省配送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交地点: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科。
三、证明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的合法性及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并加盖省级药监部门的鲜章。传真件、复印件不受理。
联系电话:0791-8158021(省药监局市场处)
0791-8329405(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非基本药物外省配送企业名单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