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使考核合格且自愿接续供应的原中选企业顺利联动全国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截至2022年5月25日的最新最低价,保障联盟省区接续采购供应工作,现结合《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报送价格信息工作的通知》报送结果,对相关产品全国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截至2022年5月25日的最新最低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
二、公示内容
“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自愿接续考核合格产品最新价格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因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不宜对外公布,现将相关药品截至2022年5月25日的全国最新最低价格所属项目信息予以公示。可通过相关品种全国最低价格是否为表中所列项目中选价格,核实其全国最低价格是否准确。
三、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存在价格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请相关企业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对应规格包装价格信息、医保药品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且须提交相应省份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及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截图等(须含价格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
四、联系电话:0991-3552057、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