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度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备案采购入围品种限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对本次备案采购的药品限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企业可以对自身或其他相关品种的限价提出澄清和质疑,并请关注平台近期另行发布的公告。
一、澄清/申诉表递交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澄清/申诉表递交地点: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4室。
三、本次非基药备案采购限价公示:
表一、生产企业和通用名相同,规格不同的限价品种(点击此处进入)
表二、通用名相同,剂型或规格不同的限价品种(点击此处进入)
表三、有十省均价(广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陕西省、天津市、浙江省)且无相同通用名中标的限价品种(点击此处进入)
表四、转入谈判程序的品种(点击此处进入)
附件:
1、 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备案采购)价格澄清申诉表.xls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注:附件1“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备案采购)价格澄清/申诉表”必须提供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光盘。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