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2月9日12:00,未通过审核的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不能参加本次集中采购项目,无法进行经济技术标投标材料的填报。采购目录外的药品,将逐步进行审核。
请采购目录内尚未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密切关注审核状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依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以便药品尽快通过初审、复审,保证后续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企业对已审核退回的药品信息存在疑问,请及时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咨询(022-24538150),也可以到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现场咨询,或携带UKEY(数字证书版)到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现场修改。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