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竞争性更新,我局制定了《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小单元竞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3日(周三)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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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
小单元竞价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竞争性更新,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竞价范围
省药械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线交易产品中,同品规、同剂型、同给药途径或同适应症下供货企业较多或者价格差异较大的产品(以下简称小单元竞价产品),其中带量采购涉及通用名的药品、普通大输液、谈判药品、低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暂不列入。
二、竞价分组
小单元竞价产品按原研药或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其他药品进行分组,具体分组根据竞价品种、规格、供货企业数量等确定。
三、方式方法
根据平台在线交易情况确定竞价品种,视情采取周期内竞价或开放式竞价的方式进行,周期内竞价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开放式竞价根据需要适时开展。
(一)周期内竞价。对平台上供货企业较多的小单元竞价产品,先计算周期内每个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然后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出同一分组下每个产品的竞价价格(不符合差比价规则的,根据平均日治疗费用等计算),从高到低排序,企业数量为4-6家的,价格最高企业的产品退出;企业数量为7-9家的,价格高的前2家企业的产品退出;企业数量为10家及以上的,价格高的前3家企业的产品退出。
(二)开放式竞价。对平台上供货企业较少、价格差异较大的小单元竞价产品,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开放式竞价,按每个产品竞价价格(计算方法同上)从低到高依次入围。入围名额原则上根据同一分组下现有在线交易产品数量确定。同分组内价格差异过大的入围产品,通过组织专家甄别、评估或谈判,决定是否挂网或暂停交易。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